筑起“幸福巢” 托稳“安居梦”——横山区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记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4-11-21 09:13:29 编辑:郝莉娜 校对:康敬卓 责编:王丹

“我以前住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建的窑洞,年久失修,墙体开裂,窑腿也不稳。改造新建后,住着平顶的砖混房屋,客厅、卧室、厨房独立成间,采光、通风、防水都很好。”看着眼前漂亮舒适的新房,横山区波罗镇高家沟村村民贾培琴说。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每个人的梦想。贾培琴一家告别危房、住进新居,是横山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生动缩影。

危房改造,改造的是危房,温暖的是民心。近年来,横山区始终把农村危房改造纳入重点民生实事范畴,围绕健全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等重点内容持续精准发力,力解民生之忧,以务实举措确保农村住房从“忧居”变“安居”。

1精准把关——

健全动态监测机制

横山区在危房改造对象认定工作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结合“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全区“六类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全面掌握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不断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实行农户报告、村组巡查、乡镇核实的三级农村住房安全监测动态管理,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进行等级鉴定,并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联动共享数据,及时将动态新增认定为C级或D级符合危房改造的农户纳入年度危房改造计划,切实做到严格把关、精准认定,实现“即增即清”。

2024年,横山区积极争取中央危房改造资金180.5万元,落实低收入群体等重点人群C、D级危房改造137户。

2严格程序——

紧盯三个关键环节

横山区严格按程序及时公示,确保公开透明改造。

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严格按照要求向所在镇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危改户所在村委严格履行调查核实和公示公开民主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初定后予以公示;危改户所在镇(办)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采取入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对审查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经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危改对象批准确定后,由改造户自行选择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区住建等部门定期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严格实行一户一档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深入细化、量化改造建设任务,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对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指导,紧盯建前、建中、建后三个关键环节,实现监管全面化、全程化,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3保障质量——

确保验收与资金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施工过程中,横山区定期对工程进展、地基基础、围护结构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施工结束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安全认定工作,出具安全认定报告,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惠及农村群众。

此外,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采取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原则,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危改资金在危房改造竣工验收之后,经区级部门、镇(办)、村三级确认后,根据工作进度,按照资金拨付管理程序,直接、及时、足额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一卡通”,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记者 赵娜 通讯员 陈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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