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2024年征兵公告

来源:榆林日报 时间:2023-12-01 09:01:52 编辑:张倩

广大适龄青年及家长朋友们:

  2024年征兵报名工作已全面展开,欢迎广大榆林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踊跃报名参军。为便于大家了解中省市出台的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抓住当兵成才机会,现将我市2024年征兵公告公布如下:

  一、2024年征兵安排

  男兵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下半年: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

  女兵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24年1月1日至2月18日,下半年:2024年7月1日至8月10日。

  二、征集对象范围

  (一)男性应征青年:男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不超过20周岁。

  (二)女性应征青年:女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上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三、应征入伍基本流程

  适龄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报名应征,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兵役机关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女兵含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

  四、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一)《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榆办字〔2022〕5号)

  1.公务员招录计划:根据中省市规定,按照不低于招录数量10%的比例设置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5年的大学生本科退役士兵。

  2.事业单位招聘:①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在参军入伍时,由相关部门采取面试的方式备案,退伍后按特殊人才招聘进入市(县)直事业单位工作;②根据中央、省上规定,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设置招聘岗位,用于招聘从榆林市参军入伍且服役满2年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国有企业招聘:引导动员市属国有企业每年按照不低于招聘数量20%的比例,择优定向招聘从榆林市参军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4.创业就业支持:人社部门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上限20万元的个人创业贷款。

  (二)义务兵经济奖励和津贴

  1.部队津贴:义务兵服役期间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按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现行津贴标准,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不包括骨干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防暑降温费等补贴);

  2.家庭优待金:本科以上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

  3.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专科毕业生10000元;本科毕业生1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15000元、20000元;

  4.学费减免与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奖励金:“高原条件兵”,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

  (三)升学优惠政策

  1.服役期间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

  4.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四)部队培养

  1.首次选取军士级别高定: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后优先选改军士,在校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大专毕业生授予中士第1年,本科毕业生,授予中士第2年;再次入伍的,以往服役年数视同服役时间一并计算确定军士级别。

  2.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3.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直接提干。

  4.获得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奖励可以保送入学。

  (五)就业服务

  1.安置工作:服役满12年或者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2.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加分: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3.自主就业创业优惠: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可得到“退役金9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15000元=24000元”,还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享受减税、小额担保贷款等创业优惠。

  4.优先招录:军队文职人员、国防教育机构、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岗位等,优先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5.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加分: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政法干警招录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6.网上求职: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服务网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

  榆林市征兵政策咨询电话

  榆林市征兵办:

  0912-3489022,3489026

  榆阳区征兵办:

  0912-3489200,3489206

  神木市征兵办:

  0912-3489220,3489226

  府谷县征兵办:

  0912-3489240,3489246

  定边县征兵办:

  0912-3489260,3489266

  靖边县征兵办:

  0912-3489280,3489286

  横山区征兵办:

  0912-3489300,3489306

  米脂县征兵办:

  0912-3489320,3489326

  佳县征兵办:

  0912-3489340,3489346

  吴堡县征兵办:

  0912-3489360,3489366

  绥德县征兵办:

  0912-3489380,3489386

  子洲县征兵办:

  0912-3489400,3489406

  清涧县征兵办:

  0912-3489420,3489426

  榆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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