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上风 | 治理“车窗抛物” 法治更需“自制”

来源: 时间:2023-11-30 13:49:32 编辑:王丹

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联合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在榆林中心城区联合开展机动车“车窗抛物”违法行为治理行动,主要整治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窗外吐痰和抛洒果皮、纸屑、烟头、饮料瓶(罐)、包装盒(袋)等废弃物行为。这一公告刊发,大快人心。

“车窗抛物”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人,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警告或罚款。其危害大家有目共睹,处罚也有法可依,但现实中对于“车窗抛物”行为的处理仍存在不好取证等情况。如今,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公告,“下硬茬”提升治理水平,这必将为治理“车窗抛物”,提升我市环境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注入“强心剂”。

治理“车窗抛物”,法治更需“自制”。文明的养成,需要他律,更需要自律。一方面,执法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让涉事者感到心疼、能吃一堑长一智的惩戒措施必不可少。与此同时,交警、城管等既要创新方法、协同克服,更好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让各行各业参与其中。在强化执法监督的效力的影响下,将“严禁车窗抛物”入心入脑,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群策群力”是关键。 “不管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来说,‘车窗抛物’都是不允许的。”但“车窗抛物”实际查处起来很“尴尬”,因为“逮现行”的难度大。“车窗抛物”往往是瞬间动作,这种行为通常不容易被当场查获。如果没有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处罚也就难以进行。这就需要群策群力,在行政执法的基础上,人们遇到“车窗抛物”时,都能“较真”起来,积极履行公民义务,通过网络快速举报,在全社会营造交通参与者与“车窗抛物”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良好氛围,时刻警醒自己,拒绝“车窗抛物”,做一个文明的行车人。

任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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