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案例 | 因拒不还借款被列失信
来源: 榆林发布客户端
2025-02-19 11:21:31

横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赵某某、赵某某与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生效后,申请人赵某某于2024年5月10日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判决书,被执行人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人赵某某、赵某某借款本金115000元及其利息、案件受理费 2712元、执行费3974 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但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该院于2024年7月31日将被执行人王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名单。(记者 刘红)

编辑 贺杰慧 校对 谢丽丽 审核 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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