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简化审批手续,发展庭院经济——“方寸地”变身“增收园”
榆阳区巴拉素镇讨讨滩村村民杨占录2024年申请新建的羊舍。 庞亚飞 摄
2024年5月,榆阳区巴拉素镇讨讨滩村村民杨占录向该区林业局递交了养殖场申报手续,该局专职人员迅速实地核查后对手续进行了审批。“政府鼓励我们发展伙场经济,我想办个养殖场,没想到用地审批很快就下来了,我已经建起了羊舍、盖起了草棚、扩大了养殖规模,不仅收入增加了,周围的环境也变美了。”杨占录说。
随着伙场(庭院)经济在榆阳全域大力推广,不少农户的房前屋后逐渐增添了小果园、小花园、小花圃,办起了民宿、开起了农家乐,成为游客旅途一景。这些曾经闲置的“方寸地”变身增收的“致富园”,离不开榆阳区林业局对林草地审批新模式的积极探索。
榆阳区处于国家生态防护林带中心位置,林草资源覆盖全境,林地使用定额指标及审批周期较长。为了有效破解农户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的瓶颈,榆阳区林业局多次到市赴省协调,获批成为全省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审批权的县区级审批单位。
据了解,试点示范工作推行后,榆阳区北部草滩区村民伙场面积每户达3亩,南部山区村民庭院面积每户达1.5亩。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让服务前置,更让审批提速,闲置的土地资源被有效盘活,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时,按照《榆阳区发展伙场(庭院)经济使用林草地实施方案》及有关细则即可办理,极大缩短了办理周期。
“我们紧紧抓住农户伙场3亩用地,通过铺设入户道路,新建圈舍草棚,发展伙场养殖。同步推进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和小公园建设,实现农户伙场生活区、种植区、养殖区和设施区四区分离,既提升了伙场环境,又增加了群众收入。”榆阳区巴拉素镇镇长王伟说。
榆阳区按照实现“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批伙场(庭院)用地,确保使用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生态保护。“林业手续办理的简化,大大激发了群众发展伙场(庭院)经济的积极性,不仅改善了人居环境,也拓宽了农民增收致富的渠道。”榆阳区林业局副局长吴海燕说。
记者 庞亚飞 通讯员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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