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榆林警方公布5起典型案例
2024-03-29 11:19:08

       3月28日上午,榆林市举行2024年第一次“诚信榆林”建设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副支队长李周荣就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行动整体成效和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省驻榆有关新闻媒体及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市公安局公布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1月8日,米脂县公安局查处了丁某某通过短视频平台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经查,丁某某为博取网民关注、吸引流量,编造发布了“元旦米脂一男子跳河”的短视频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丁某某被米脂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1月30日,横山公安分局查处了杨某借网络直播平台对他人实施网暴的违法行为。经查,杨某为泄私愤,博取网友关注,多次在网络上发布附有景某照片的段子和侮辱性文字,并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对景某进行辱骂,严重歪曲事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杨某被横山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月21日,定边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胡某网暴他人的违法行为。经查,胡某为泄私愤,将与其产生经济纠纷的陈某个人信息、照片、家庭住址等配以哀乐,发布在短视频平台,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胡某某被定边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2月29日,榆阳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了白某、高某在短视频平台造谣传谣的违法行为。经查,白某在拍摄视频时虚构“煤矸石爆炸”的情况发布在微信群中,高某未经核实,将该视频配上文字后发布在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榆阳公安分局对白某、高某分别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五:3月1日,靖边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乔某某通过直播平台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经查,乔某某多次在某直播平台直播间内辱骂其儿媳和儿媳娘家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乔某某被靖边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全市公安机关将以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犯罪两个专项行动为牵引,继续保持对网络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在此呼吁广大网民规范自我言行,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网络舆论氛围,共建风清气正的精神家园!

编辑 康小利 责编 马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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